注意! 投票日零點起"催票.助選" 罰金50萬元起跳│中視新聞 20200109
中視新聞 | 2020/01/09 17:32:21

前年9和1選舉當天,高雄一名里長,在投開票所,向選民伸出食指,被民眾錄影檢舉,裁罰50萬元,全案還在上訴中,11號投票日,很多禁忌大家一定要注意,像是當天不能穿,政黨發行的飛行夾克以及印有候選人號次、名字的衣服,都不行;當天也不能用簡訊、LINE臉書等等,替候選人催票,或是任何競選助選的行為,被蒐集到證據,就是違反選罷法,罰金從50萬元起跳,最高可以罰到500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