業務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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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(下稱總統選罷法)第46條第1項規定:「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,供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或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,並應為公正、公平之對待。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(下稱公職選罷法)第49條第1項規定:「廣播電視事業得有償提供時段,供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、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;供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案之宣傳,並應為公正、公平之對待。」


今謹公告本公司得以提供競選宣傳時段如下,如各推薦或登記候選人之政黨、候選人擬從事競選宣傳,請洽本公司業務行銷部創意行銷中心,電話02-2789-6336


一、2019年12月29日(日)14:00~17:00

二、2020年1月4日(六)14:00~17:00

三、2020年1月4日(六)20:00~22:00

四、2020年1月5日(日)14:00~17:00

五、2020年1月10日(五)20:00~22:00